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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化绿色港口建设,激活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

发布时间:2026-09-21 来源:中国环境APP

绿色港口建设是将港口从传统的物流装卸节点,重塑为集绿色能源应用、高效资源循环、智慧低碳运营、港产城融合发展于一体的现代化生态系统枢纽。建设绿色港口是践行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、推动港口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,对探索沿海地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道路具有重要示范意义。

“十四五”以来,在“双碳”目标引领下,绿色港口建设迈入体系化、低碳化新阶段。交通运输部印发绿色交通发展系列规划,明确提出打造世界一流绿色港口的战略目标。天津港北疆港区C段智能化集装箱码头建成全球首个“智慧零碳”码头,实现全部设备电力驱动和绿电供应;浙江海港集团梅山港区建成浙江省首个“风光储一体化”绿电码头;河北港口集团实施“公转铁”“公转水”,构建绿色集疏运网络。同时,港口生态修复同步推进,厦门港、深圳港等沿海港口开展红树林湿地修复,推动港口开发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。

虽然我国绿色港口建设取得显著成效,但在能源结构转型、治理体系协同、技术创新应用等方面仍面临突出瓶颈,制约了港口绿色发展的深度和广度。

一是清洁能源替代面临路径依赖与成本压力双重制约。我国港口能源消费仍以化石能源为主,大型装卸设备、水平运输机械、集疏运车辆的电动化替代进度参差不齐。个别岸电设施存在“建而不用”的问题,部分码头岸电使用率偏低,船岸设施标准不统一导致接电困难。氢能、氨能、甲醇等新型船用燃料储运加注体系尚未成熟,港口加氢站、加注站布局不足,替代燃料应用成本高、安全风险管控难度大,传统能源的路径依赖局面短期内难以根本扭转。

二是港产城协同治理机制亟待完善。港口作为重大基础设施,其绿色发展涉及交通运输、生态环境、海事、海关等多部门监管,存在标准交叉、职责分散、信息壁垒等问题。港口集疏运体系对城市生态环境压力持续存在,重型柴油货车、疏港铁路噪声对周边城区影响较大,“港城矛盾”尚未得到根本缓解。绿色港口评价标准仍以设施配备和排放浓度为主,缺乏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核算和碳足迹追溯,难以精准反映港口真实绿色水平。

三是生态岸线保护与开发矛盾依然突出。部分港口历史围填海区域存在生态功能退化、自然岸线受损等问题,生态修复成本高、周期长。港口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、湿地生态系统维护等工作有待加强,港口生态补偿机制不健全,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在港口领域的应用有待探索,港口建设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平衡机制仍需完善。

面向未来,应以创建世界一流绿色港口为抓手,着力突破技术、标准和机制瓶颈,构建系统集成、智慧高效、价值驱动的港口绿色发展新范式。

构建科学权威的绿色港口评价新标准。加快制定并完善绿色港口相关标准,在现有能效、排放指标基础上,增设“港区生态碳汇量”“雨水资源化利用率”“危险废物‘近零’填埋率”“港城生态融合度”等系统性指标。推动评价结果与港口岸线审批、用海指标配置、绿色金融信贷评级直接挂钩,使绿色程度高的港口在资源配置中获得切实红利。

激活创新动能,打造零碳智慧港口新标杆。全力推广“风光储氢”多能互补的港区微电网模式,使港口从能源消费者转变为分布式能源的产销者。加速港口机械的全面电动化和氢能替代,建设覆盖全域的智能充换电和加氢网络。推动船用岸电从“可接”向“必接”“好用”转变,通过强制使用法规、统一的国际标准和智能化的快速接驳技术,大幅提升岸电使用率。创新“绿色港口+绿色航运”协同模式,为采用清洁燃料的船舶提供优先靠泊、费率优惠等激励,以港口为枢纽引领水运全链条的绿色革命。

强化融合保障,开创港产城互利共赢新格局。破除体制机制壁垒,将港口生态环境治理全面融入当地“无废城市”“公园城市”建设体系,共建共享集疏运铁路、综合管廊和污染物处置设施。建立“港口生态效益反哺机制”,探索将港区绿色化改造带来的周边土地增值、文旅吸引力提升等经济溢出,通过税收分成、生态补偿或有偿使用等方式,用于合理补偿港口企业的前期绿色投入。对于港口企业主导的海岸带生态修复项目,鼓励、允许其将修复后的生态岸线用于发展低密度的生态科普、滨海休闲等关联产业,实现“投入—修复—经营—收益”的可持续循环。全面深化国际合作,积极参与国际港口协会等组织的绿色标准制定,对外输出我国自动化码头与绿色港口协同建设的“中国方案”,在全球海运业绿色治理中掌握更强的话语权、提升引领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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